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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资讯

石家庄、保定失业补助金受理延长至3月31日,千万不要错过!

发布时间:2022-01-05 作者:青创人力 浏览:2114

石家庄

日前,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,根据人社部、河北省人社厅要求,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需要,为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,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2022年3月31日前,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,可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。

 

申领条件:

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;本人从单位主动辞职的;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。申领时,应确认自己没有重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、没有营业执照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。

以下四种方式均可申领:

(一)微信关注“河北人社”公众号,进入公众号后,点击右下角“人社服务”—“河北人社APP下载”,下载安装完毕后,手机屏幕上点击“河北人社”图标,输入身份证号后刷脸登录,点服务—社会保障—失业补助金申领,核对完信息提交即可。

(二)微信搜索“石家庄人社”小程序,点击“请登录”—业务办理—失业补助金申领,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。

(三)支付宝搜索“石家庄人社”生活号,点击“请登录”—业务办理—失业补助金申领,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。

(四)下载“石家庄人社”手机APP,本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刷脸登录—业务办理—失业补助金申领,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。

不熟悉手机操作的,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。

 

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:

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66元/月;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76元/月。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。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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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

 

 

申领条件:

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,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,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(参保缴费不满1年、本人意愿中断就业)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。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,标准为679元/月;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,标准为605元/月。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。

2021年6月30日前已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发放未满6个月的,继续发放至6个月期满;2021年7月1日起,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,申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。

申领办法:

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人员,无需提供书面材料,可通过以下两种线上渠道申报,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资格:

1.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(https://he.12333.gov.cn),点击“个人服务大厅”办理,填报相关资料信息,上报提交。

2.登录“河北人社”手机APP,点击“失业保险业务-失业保险金的申领”,填报相关资料信息,上报提交。

注意事项:

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、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、死亡、应征服兵役、移居境外、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、被判刑收监执行,以及有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,停发失业补助金。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,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。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、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、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。

特别提醒:由于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,申领人员务必开通社保卡的银行金融功能。

各县(市、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和失业补助金申领联系电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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